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振兴发展黄岩蜜橘等精品水果产业,加快柑橘品种结构调整,稳定产业发展规模,弘扬黄岩蜜橘文化,重塑黄岩蜜橘品牌形象,擦亮“中华橘源”金名片,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扶持黄岩蜜橘等精品水果产业发展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发展目标
根据《黄岩蜜橘发展2017-2026全域规划》《黄岩贡橘园规划》《永宁江两岸柑橘保护开发利用规划》《黄岩蜜橘筑墩栽培系统保护规划》和《中共黄岩区委 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岩区奋进“永宁江时代”工作方案及责任分解的通知》(黄区委发〔2019〕47号),通过构建“四大体系”、打造“四大中心”、落实“四大举措”、实施“四大工程”,将黄岩蜜橘核心产区打造成一二三产深度融合、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明显的大型田园综合体,以橘为媒,提升黄岩蜜橘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文化内涵,推动农旅产业发展,带动乡村全面振兴。
二、扶持发展柑橘良种和老橘园更新改造
(一)新种植补助。在环境适宜的园地或山坡地建成标准橘园,成片新种植30亩以上高糖高品质柑橘(含东江本地早,下同),验收合格,每亩补助经营主体4000元(分三年实施:第一年、第二年各补贴1000元/亩,第三年补贴2000元/亩)。新发展面积连片10亩以上且不足30亩的橘园,在投产之年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补贴2000元/亩。对选用经认定的黄岩无病毒营养钵柑橘苗木的主体,一年苗补助4元/株,二年苗补助10元/株。
(二)土地流转奖励。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返租倒包形式集中流转土地发展柑橘,对成片流转30亩以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平原老橘园改造1000元/亩、新发展橘园500元/亩,当年分别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奖励。
三、扶持精品果园基础设施建设
对于经营柑橘30亩以上或其它特色水果100亩以上的基地,经营主体可以申报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申报建设的果园运输道、操作道、排灌设施、杀虫灯等公益性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按实际金额全额补助。
申报建设的钢架大棚、无病毒育苗网室、喷滴灌、轨道运输、
智能水果分级机、果品无损检测仪(小型)、冷链运输杨梅抽真空机及其它果园机械等竞争性建设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按照项目投资额最高不超过70%的财政资金补助。
四、扶持罗幔杨梅网室栽培
对杨梅网室栽培(罗幔杨梅)集中成片30株以上,新增单株钢架(由8根热镀锌钢管构建的直径6米以上的圆形棚架)和配套40目防虫网帐的,按300元/株予以补贴(其中钢架补贴170元/株,防虫网帐补贴130元/株)。
五、扶持技术创新研究
鼓励推进黄岩精品水果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技术研究,对科研单位、规模经营主体积极开展相关技术创新、技术研究的,可以给予全额补助。
六、扶持品牌宣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
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黄岩精品水果品牌宣传、地理标志使用管理和品牌创建、水果先进实用生产技术推广应用、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果园统防统治等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奖补等。
七、项目及资金管理
项目管理及资金拨付参照《黄岩区现代农业(渔业)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
八、附则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涉及的奖补等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计算。原《关于加快黄岩蜜橘等精品水果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黄政办发〔2017〕121号)同时废止。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