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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岩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9    来源: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黄岩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7日

  黄岩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

  根据《台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 年)》(台政办发〔2018〕42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黄岩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本计划所指小微企业,不含“规上”企业、“限上”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培育新产业、打造新动能、加快新发展,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主体活力和质量效益,着力打造“小而专、小而新、小而精、小而美”的微企集群,优化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环境,再创黄岩民营经济新辉煌。

  ——推进主体结构转型。深化“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

  股上市”工作,培育发展一批专业化水平高、配套能力强、品质优势明显、主体活力强劲的成长型小微企业,鼓励小微企业争做“小型巨人”“单打冠军”和“隐形冠军”。

  ——推进产业结构转型。积极推动传统制造业的改造提升。

  引导小微企业从事八大万亿产业,鼓励小微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慧物流等新技术和新业态。

  ——推进产品结构转型。全面提升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传统产品新型化、新型产品规模化,提升小微企业品牌意识和品牌创建能力,实现小微企业从“制造价值”向“品牌价值”的核心竞争力提升。

  ——推进增长方式转型。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支持发展科技型小微企业,提升小微企业以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为重点的自主创新能力发展。

  ——推进空间布局转型。根据地方特色产业,切实加强产业

  创新服务综合体和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与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相结合,打造各具特色的产业业态,优化小微企业产业布局和产业链分工合作,促进小微企业联盟式发展。

  ——推进管理方式转型。鼓励小微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加强法律、财务、质量、安全、用工、风险等基础管理培训服务。

  二、主要目标

  力争用3年时间,全区小微企业发展体制机制和创业创新环境显着优化,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活力与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发展质量效益全面提升,经济社会贡献不断加大。

  (一)总量规模更大。全区新增小微企业4985家以上,年均增长 10%左右(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规下工业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达6%以上(区经信局牵头)。

  (二)发展活力更强。全区新增信息经济、节能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和文创等新兴产业小微企业2717家以上,增速不低于15%(区市场监管局牵头)。淘汰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涉及企业47家,关停和整治“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334家(区经信局牵头)。

  (三)主体质量更好。引导和支持432户个体工商户转型

  升级为企业,其中新转公司制企业占比80%以上(区市场监管局牵头);新增“规下”工业小微企业升“规上”50家以上,新增

  股份公司17家(区经信局牵头);培育推动优质中小微企业在新三板和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区金融办牵头)。

  (四)创新动力更足。新增科技型小微企业100家(区科技局牵头);培育1家小微企业成为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2.5%,科技人员数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拥有1项以上Ⅱ类知识产权(区科技局牵头)。

  (五)外贸拓展更快。以“一带一路”为统领,加快培育一批创新型和成长型外贸小微企业,新增进出口经营权备案登记小微企业70家,新增有外贸进出口实绩的小微企业 35家(区商务局牵头)。

  (六)营商环境更佳。建成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2个(区科技局牵头);新增小微企业园(基地)7个,总量超过12个,培育年生产总值百亿元的园区3个(区经信局牵头);新建标准厂房超过34万平方米(区经信局牵头);面向小微企业开放科研设施与仪器556台次,开放实验室服务1334批次,实现全区检测资源平台全覆盖(区科技局、区质监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黄岩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确保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维持在合理区间,新增社区银行、小微专营支行3家(人民银行黄岩支行牵头);新增小微企业贷款27亿元(人民银行黄岩支行牵头);税收优惠政策实际受惠面达到100%(区税务局牵头)。

  三、重点任务

  (一)组织实施六大工程。

  1.主体提质工程。以“转得来、稳得住、做得大”为目标,

  持续深化“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建立市场主体升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机制。围绕提升公司制比率、税务登记率、统计目录率、企业存活率、上规升级率,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的质量。深化实施“瞪羚企业”培育计划,鼓励和引导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大力推进股份制改革,降低企业改制和规范成本。培育发展一批科技实力突出、创新能力强劲、发展潜力巨大的高成长性企业。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发展跟踪联络机制、成长辅导机制和走访服务制度,畅通市场主体能生、能活、能长、能大的各个链条环节,推进向质量型、成长型、科技型、品牌型发展。(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科技创新工程。强化全区范围内科技资源整合共享,推进科技信息平台建设。全力推进科技创新券发放工作,建立健全财政补贴机制,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财政支持政策。加强与国内大院名校合作,引进创建高端科创平台,探索建设区外科创基地。区政府、高校院所、民营企业等共建科技孵化载体,完善科技企业孵化体系,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强化小微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小微企业持续投入、持续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加快发展科技型小微企业,支持小微企业参加产业联盟、技术联盟、标准联盟等新型产业组织,共同攻关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支持和引导小微企业优化生产流程,开发差异化、个性化、定制化的产品和服务。继续做好科技仪器、设备、检测资源向小微企业开放工作,切实助力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质监局)

  3.育新扶优工程。推动小微企业与现代科技、现代金融加强对接,整合资源要素,带动小微企业实现协调发展。推动小微企业由传统行业为主向新模式、新业态转型,重点引导小微企业从事八大万亿产业和历史经典产业。支持和引导小微企业树立新颖化理念,加强产品创意和设计,以新产品新服务满足需求,以新发明新创造引领需求,通过新颖化抢占市场先机。深化实施品牌战略,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区域品牌,振兴发展“老字号”企业。择优筛选一批优质小微企业和“拳头”产品作为“浙江制造”培育对象,培育全国行业领先的“单打冠军”“隐形冠军”。支持小微企业参与“浙江制造”认证,开拓优质产品市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质监局)

  4.集聚规范工程。深化和推动小微园区“十百千”工程,集聚要素资源,依托各类小微园区,规范和提升园区服务能力。综合运用财税、金融、环保、土地、安监、市场监管、产业政策等手段,全面整治“低小散”问题企业,淘汰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涉及企业,健全完善市场出清机制,控制小微企业一般生产能力的扩张。积极引导小微企业向特色基地、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聚,完善技术、电子商务、信息、物流、检测等服务平台,形成集群规模化、集约化优势。全面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三年行动,鼓励利用低效用地开发工业地产,解决小微企业的用地需求,提高土地节约集约水平。加快全市小微企业工业园改造,按照“彻底告别‘三合一’、小微企业进园区、民房群租旅馆化、职工住进宿舍里”的要求,力争三年内实现“313”工作目标和行动计划。鼓励小微企业以专业化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与大型骨干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促进大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协同发展。鼓励和支持小微企业参与大花园、大通道等重大战略。(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局、团区委)

  5.开放发展工程。坚持走国际化发展之路,积极引进高层次海外人才。通过国际产业、技术交流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加大引进国外高新技术的力度与步伐。支持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企业参加境外展览会、申请境外专利、注册境外商标、参与境外竞标、开展境外宣传等活动。大力实施出口品牌战略,加强出口名牌梯度培育体系建设,打响台州制造品牌。进一步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引导小微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拓展市场,降低市场开拓成本,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

  6.金融助推工程。深入推进台州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基本建成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标准体系,涵盖小微金融的产品服务、运营管理、信息技术和行业管理等方面。引导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新三板、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小微企业裂变发展,促进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进一步融合。(责任单位:区金融办、人民银行黄岩支行)

  (二)建立三项机制。

  1.信用激励机制。依托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平台、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和浙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充分发挥黄岩区政务服务网、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台州市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完善企业信息基础数据库,形成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网络。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根据小微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纳税、企业年报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记录,研发“守信贷”“信易贷”等信用贷款产品,力争三年内信用贷款余额到达10亿元。建立小微企业信用评价制度、信用信息发布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形成以信用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用信息公示应用为手段,以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为核心的监管模式。(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人民银行黄岩支行)

  2. 融资创新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大力发展社区银行、小微专营支行和科技支行等各类特色支行,建立小微企业专项信贷计划,实行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通过引导基金、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银税互动、银商互动等方式,强化金融对小微企业成长的支持。支持政府产业基金参与设立创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发展空间大的小微企业。大力推进绿色债、创业创新债等新债券品种试点,积极引导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黄岩支行、区金融办、区财政局)

  3. 人才保障机制。深化人才新政三十条,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和人才紧缺情况,优化升级高精尖创业人才引进政策。发挥引才主体积极性,鼓励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举办引才活动,完善引才工作站建设。鼓励“以投代招”,以“民资+人才”“人才+产业”的合作模式吸引人才。逐步扩大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并发挥引导作用,设立人才创业基金,重点投资初创期、成长期的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加强人才创业指导,支持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支持留学归国人员、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才、返乡农民工等各类创业主体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培育一批新生代企业家和创客。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打造三个服务平台。

  1. 优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入推进和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梳理和发布办事项目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合理降低小微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建立跨部门政策信息发布平台,汇集涉及小微企业的法律法规、创业、创新、金融、市场、权益保护等各类政府服务信息。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着力解决政策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营造受理程序简、办事效率高、服务成本低的政务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等改革举措,简化企业登记审批和注销流程,进一步便捷企业准入和退出。(责任单位: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 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动社会众扶机制建设,引导和激励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国家和省级质检中心向小微企业开放仪器设备使用、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数据分析、创业培训、风险投资等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广应用创新券、服务券等新型公共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

  3. 创建专业化服务平台。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培训对接服务,充分发挥会计、税务、法律等专业机构力量,整合高校专家、中介代理等第三方资源,配套开展小微企业线上、线下培训辅导,帮助小微企业规范管理、维护权益、盘活资产、整合资源等,增强对小微企业的精准扶持和监管。大力培育各类中介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创业辅导、项目开发、风险评估、管理咨询、登记注册、财税代理、展览展销、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专业化服务。配合实施全省“百名领军型企业家、千名成长型企业家、万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企业家素质提升“百千万”培训工程,全面增强企业家发现机会、整合资源、持续创新、创造价值、回馈社会的能力。(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黄岩区民营企业协会等有关社会团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一领导。强化“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职责,推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政策研究、重大问题决策、重大行动动员、关键业务指导。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小微企业发展相关数据。

  (二)加强政策支持。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在融资支持、财税优惠、创新发展等方面的扶持举措落地落细落实。继续加强对“个转企”“小升规”工作的政策支持。集中公示各类扶持政策及企业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促考核。加强全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相关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乡镇(街道)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四)加强典型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总结推广小微企业成长范例,示范带动更多企业提升发展。配合开展小微企业成长之星、服务小微企业成长优秀项目和小微企业集聚发展优秀平台、十佳示范小微园区等推选活动,不断凝聚创业创新力量、展示创业创新成果。

上一条: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岩区加快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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